刑事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权力,人命攸关,容不得丝毫的差错。如果错判一个人,甚至错杀一个人,将造成无可挽回的严重损害和重大影响。法律程序制度是防范刑事冤错案件的治本之策,同时也是法院和法官的护身符、保护神。近年来,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继进行了“大修”,特别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逾百条,很多都不是简单的“修枝剪叶”,而是涉及刑事司法理念和原则的重要问题。为贯彻执行好“两法”规定,201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六次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要求更新和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程序法治等主要精神和价值取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新形势、新任务必然对刑事法官提出新要求。但从实践中看,刑事审判队伍年龄老化、骨干流失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近几年全国法院纠正的多起冤错案件,也反映出部分刑事法官存在司法理念陈旧、证据意识不强、政策把握不准等诸多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刑事审判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为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我们采取法官教法官的模式,以网络视频为依托,在全省法院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刑事法官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