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导原则仍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主要在“预防用药原则”增加了关于预防用药方案,以增加合理预防用药和相应监测、管 理的可操作性。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主要根据卫计委制定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增加了“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注重综合措 施,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两部分,强调科学化和常态化的抗菌药物管理。第三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增加一些临床常用的或近年来上市的抗菌 药;增加抗菌药的耐药率数据,增加PK/PD参数,为临床个体化用药提供指导。第四部分“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 涉及直接指导临床医生选择治疗药物、剂量、疗程。该部分改动较多,其目的是希望我国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