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基于对公平和效果的双重重视,以差别生态责任为核心,在研究差别生态责任正当性的基础上,通过归纳生态责任的类型,明确生态责任的主体,区分生态地域差异,设计差别生态责任的实现机制,以改造现行的环境责任制度。书稿分为以下五部分:①差别生态责任内涵研究。本部分拟以生态养护为目标,本着实质公平的原则,对差别生态责任中的“差别”以及差别生态责任与“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关系展开研究。②差别生态责任的正当性研究。本部分拟主要探讨差别生态责任的伦理基础和理论依据,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价值性和生态正义等角度展开论证。③基于差别生态责任的现行法检视。本部分拟深入研究现行法对生态改善方面存在的问题,探讨差别生态责任与现行法中环境责任的链接,寻求行之有效的责任实现机制,克服现行责任制度执行效果不理想的状况。④差别生态责任的类型研究。这是本课题的研究重点之一。本部分拟根据各类主体与生态系统的不同关系,将责任分为生态系统管理者、生态系统服务受益者、生态系统利用者、生态系统破坏者及政府的生态责任五种类型,并探讨每种责任的具体内容。⑤差别生态责任的实现机制研究。差别生态责任能否在现实中有效贯彻是该机制有无价值的重要标志。本部分要论证差别生态责任实现机制的构成,探讨各种具体制度的实现方式,特别是差别生态责任机制与现行环境责任机制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