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矿化石标本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技术规程》根据自然科技资源收集、整理和保存技术规程编制的原则和基本框架而研究制定。本规程规定了矿物、岩石、金属矿石、硫化物及其类似化合物、可溶性盐类矿石矿物、珠宝玉石、无脊椎动物化石、脊椎动物化石、植物化石、微体古生物化石、孢粉化石、石器、古人类化石标本资源收集、整理和保存技术程序、操作标准和指标参数等。在编写技术规程时,主要遵循下列原则:一,优先考虑技术规程的系列性、完整性和配套性;二,技术规程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三,与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衔接;四,以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岩矿化石标本资源部分的分级归类为基础。因此,本技术规程为我国岩矿化石标本资源的整理、整合提供了技术规范和指导,有利于实现岩矿化石标本资源的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