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民,1931年生于上海,1950年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52年转入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实用美术系。1957年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装潢美术系研究生毕业,并留校任教1982年至1992年任装潢系主任,1984年至1993年,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一届至第五届包装技术专业顾问,1997年至2003年,任中国包装技术协会设计委员会主任1999年退休,2004年任中国美术家协会首届平面艺术设计委员会主任。现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学督导,1991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先后四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包装工作者,获得特殊贡献奖,2003年获中国包装事业杰出成就奖,中国平面设计事业终身成就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2011年获北京国际周暨首届北京国际设计三年展,中国农业银行行徽被评为“设计北京大奖”,中国工商银行行徽被评为“设计北京大奖——经典设计奖”。主要设计作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徽等。在《包装与设计》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著有《陈汉民标志艺术》《陈汉民标志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