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全文分四卷 第一卷:从相对模型化的视角阐述了社会结构,并且抛出了全书的核心:契约精神。卢梭将家庭看做社会的雏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便是依靠契约精神来维系的,这与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思想似乎不谋而合。契约精神是卢梭主权在民主张的内核和基础,也是理性思想的精髓。在依据契约精神构建起的理想社会结构中,人为了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一个整体(主权体),主权体代表所有个体的共同利益,具有公共意志;这样一来,社会中的人便成了同时拥有个人独立意志和社会公共意志的双重主体,失去了自然人的自由状态,却获得了公民自由和社会权利。这一理想结构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创造性地提出了主权体的概念。 第二卷:集中阐述了主权体的种种特征。主权体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仿佛一种精神人格-看似十分晦涩难懂,不过类比自然界中的生物现象可以帮助我们更形象地理解这一概念:主权体仿佛海洋中无数小鱼构成的庞大鱼群,在掠食者眼中便成了一个仿佛具有行动意识的整体。大鱼群的运动遵循自然和物理法则,主权体的运转则有赖于法律。需要注意的是,主权体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家,二者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主权体是国家得以形成的基础,但是国家作为实体,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与理想的公共意志相违背-人人皆为决策者的社会在客观上毕竟难以实现。 第三卷:具体讨论了几种不同的政府形态及其运作形式,即民主政府、贵族政府和君主政府。这一部分内容非常有意思,根据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人数的多寡作为区分的依据。仔细想来,这种模式绝不仅限于政府的构成;相反,即使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这种思路对于现代社会的企业管理仍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第四卷:介绍几种社会组织制度,包括宗教。早期信仰新教、后转而皈依天主教的卢梭,对于宗教的看法洋溢着自然主义的理性色彩。卢梭信神而不信教:相信世间有凌驾于人力之上的存在,但却反对在神学和教会中徒然虚度时光。 起承转合之间,卢梭以近乎上帝视角的清晰思路,有理有据地为我们梳理了社会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