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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定 价:¥28.00

作 者: 让-雅克·卢梭 著
出版社: 浙江文艺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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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33946128 出版时间: 2016-11-01 包装: 精装
开本: 32 页数: 224 字数:  

内容简介

  《社会契约论》全文分四卷 第一卷:从相对模型化的视角阐述了社会结构,并且抛出了全书的核心:契约精神。卢梭将家庭看做社会的雏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便是依靠契约精神来维系的,这与中国古代家国同构的思想似乎不谋而合。契约精神是卢梭主权在民主张的内核和基础,也是理性思想的精髓。在依据契约精神构建起的理想社会结构中,人为了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一个整体(主权体),主权体代表所有个体的共同利益,具有公共意志;这样一来,社会中的人便成了同时拥有个人独立意志和社会公共意志的双重主体,失去了自然人的自由状态,却获得了公民自由和社会权利。这一理想结构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创造性地提出了主权体的概念。 第二卷:集中阐述了主权体的种种特征。主权体是一个抽象的存在,仿佛一种精神人格-看似十分晦涩难懂,不过类比自然界中的生物现象可以帮助我们更形象地理解这一概念:主权体仿佛海洋中无数小鱼构成的庞大鱼群,在掠食者眼中便成了一个仿佛具有行动意识的整体。大鱼群的运动遵循自然和物理法则,主权体的运转则有赖于法律。需要注意的是,主权体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家,二者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主权体是国家得以形成的基础,但是国家作为实体,在实际情况中往往与理想的公共意志相违背-人人皆为决策者的社会在客观上毕竟难以实现。 第三卷:具体讨论了几种不同的政府形态及其运作形式,即民主政府、贵族政府和君主政府。这一部分内容非常有意思,根据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人数的多寡作为区分的依据。仔细想来,这种模式绝不仅限于政府的构成;相反,即使在两百多年后的今天,这种思路对于现代社会的企业管理仍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第四卷:介绍几种社会组织制度,包括宗教。早期信仰新教、后转而皈依天主教的卢梭,对于宗教的看法洋溢着自然主义的理性色彩。卢梭信神而不信教:相信世间有凌驾于人力之上的存在,但却反对在神学和教会中徒然虚度时光。 起承转合之间,卢梭以近乎上帝视角的清晰思路,有理有据地为我们梳理了社会的来龙去脉。

作者简介

  作者:〔法〕卢梭,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音乐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被誉为现代民主政体之父。卢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自由平等,反对压迫;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暴政。其代表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等。 译者:陈阳热爱法国哲学的青年学者豆瓣人气认证作者http://www.douban.com/people/lucyromance/毕业于法国下诺曼底卡昂大学法国文学专业后取得北京语言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翻译硕士学位已翻译专业法语文献、书籍上百万字

图书目录

目录
  导读
  第一卷:
  第一卷的主旨
  论早期社会
  论最强者的权利
  论奴隶制
  论追溯最初的协约
  论社会公约
  论主权体
  论公民政体
  论财产权
  第二卷:
  论主权之不可出让
  论主权之不可分割
  如果公共意志有误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论生死权
  论法律
  论立法者
  论人民
  论人民续篇
  论人民再续篇
  论不同的立法体系
  论法律的划分
  第三卷:
  概论政府
  论各类政府的建立原则
  政府的分类
  论民主政府
  论贵族政府
  论君主政府
  论混合政府
  论任何政府形式不能适用所有国家
  论良好政府的特征
  论政府的滥用权力和衰退的倾向
  论政治体的消亡
  如何维持主权权威
  如何维持主权权威续篇
  如何维持主权权威再续篇
  论议员或代表
  论政府的创立绝非契约
  论政府的创立
  预防政府僭行职权的方法
  第四卷:
  论公共意志之不可摧毁
  论投票
  论选举
  论古罗马民会
  论护民官制
  论专政独裁
  论监察官制
  论世俗宗教
  结语
  附录:卢梭生平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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