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基础是公众信任。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比,司法机关既无财权,也不拥有任何暴力手段,其权力来自联邦的各州宪法的授权,但权力的有效行使,则依赖民众的信任。所以,保持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线。20世纪初以来,司法界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行为准则,并辅以执行机制。准则为法官履行职权和私人生活两个领域设立了严格、具体,又合乎实际、切实可行的行为指南,旨在为独立行使司法权的法官保持公正、公平、廉正的司法形象,维护司法公信力。本书是新版的马萨诸塞州司法行为准则的中文译本,2016年1月1日实施。在保留联邦和各州法院司法行为准则共同确认的基本原则的同时,本准则吸纳了司法行为准则执行领域的新判例,能够为读者展示美国司法行为准则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