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谋 陕西武功人,1961年生于关中漆水河畔,1979年9月考入西北政法学院,1983年7月毕业留校。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证据制度、民事强制执行法。 参与编写的著作有:《中国律师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副主编)、《澳门法律研究》(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2011、2015年版,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主编)、《民事强制执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编著)、《港澳台民事诉讼法论要》(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合著)、《民事程序法专论(第yi集)》(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主编)、《民事强制执行法论纲——理论与制度的深层分析》(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独著)、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2013年版,主编)、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民事强制执行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独著)、《诉调对接的理论探索》(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副主编)等。曾先后在《中国法学》、《东吴法学》、《西北法律评论》、《法学杂志》及日本名古屋大学《法政论集》、韩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刊《民事诉讼》和我国台湾地区元照出版社等发表专业论文五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