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习根,男,1965年3月生,湖北天门人。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北师范学院1983年、法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1996年 、法学硕士学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1998年、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任武大法学院副教授、硕导2003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资助个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得主,2004年入选国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