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瑜 法学博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等学术职务。受聘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等社会职务。 长期从事经济法、环境资源法等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人民日报》、《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国家权wei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分配关系的法律调整》、《环境资源法概论》等学术著作和教材10余部。主持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ji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6项省部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8项。 荣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河北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荣誉称号,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