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建筑伦理》收录这些论文时,并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而是按照内容或主题进行划分。基于此,《追寻建筑伦理》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追寻的是建筑伦理,第二部分追寻的是城市伦理。实际上,无论中西,“建筑”都是一个多义词,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名词,表示建造活动的成果或被建造的对象——即建筑物和建筑艺术,又可以是一个动词,表示人类的建筑过程、建筑行为或建造活动。同时,当代西方建筑学的概念在不断扩展,不仅园林和景观涵盖其中,甚至延伸至整个城市空间层面。因此,对建筑的认识和理解还可以扩展到更广义的层面,即吴良镛先生所提出的“广义建筑学”层面,“通过城市设计的核心作用,从观念和理论基础上把建筑学、地景学、城市规划学的要点整合为一”(《北京宪章》)。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城市伦理也是广义的建筑伦理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