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甲,原名符律衡,曾用名符正,1907年生于江苏武进,戏曲导演、理论家。自幼随父读书,习书画,生性聪颖,在当地有“十灵童”之称。1938年春,他奔赴延安,考入鲁迅艺术文学院美术系,始用艺名“阿甲”。毕业后,任该院平剧(京剧)研究团团长,专门从事戏曲的编导演及理论研究工作,开始探索京剧的改革实践。1942年,任延安平剧研究院院务委员、研究室主任,后任副院长。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任文化部戏曲改进局艺术处副处长、中国戏曲研究院研究室主任、中国京剧院总导演、中国京剧院副院长兼艺术室主任。二十世纪80年代起,历任中国京剧院名誉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及戏曲理论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等职。晚年定居无锡,任江南书画院名誉院长。1994年12月24日病逝于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