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与农用地直接关联的土地耕种者。本研究所界定的第一代农民出生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生代农民是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一代农民群体,既有出生在农村、长大进城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也有留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新生代留守农民。第三代农民指新生代农民的下一代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口,三代农民体现出了不同的经济特征。农户可以分为离农户、兼业农户、纯农户和无地户四类。农户家庭的土地利用类型为家庭承包地和宅基地,乡镇村集体土地为经营性农用地,乡镇村企业用地和公益性用地。农户年土地收入来源包括家庭承包地农业收入、承包地流转收入、宅基地上房屋流转收入、乡镇企业用地利润分配、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流转收入和政府土地补贴和转移支付。农户年非土地收入包括农户非农工资收入、农户财产利息或投资收入、其他收入(如村干部补贴等)。农户土地财产包括家庭承包地、宅基地、共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共有的未利用地。农户非土地财产包括村民房屋、应分集体企业财产、家庭其他非土地资产。随着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家庭财产收入构成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土地与农民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由以养育功能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社会保障功能为主。本研究根据对河北省6个市的农民进行入户调查结果发现:土地对农民的养育能力呈降低趋势,第三代农民的人均土地数量不足以养育生存。根据上述结论,提出新生代农民发展、农民市民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