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学是一门尚未定型的新兴学科。对这门学科的性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的争论持续不断,结论很不统一,甚至有旅游文化学是否能够成立的讨论。本书试图对旅游文化现象展开系统考察,尝试建立比较明晰的旅游文化学概念和理论体系。本书首先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探讨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的区别(之所以要用逻辑分析的方法,是因为目前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混淆的现状主要是逻辑混淆引起的,表现在时间逻辑和因果逻辑等方面),廓清旅游文化与文化旅游混淆的现状,对旅游文化和旅游文化学加以界定,然后从旅游活动展开基本要素角度入手分析旅游文化学的系统构成。本书没有讨论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旅游客体文化”),是因为作者认为:一方面,旅游文化是旅游者、旅游从业者和旅游目的地居民在旅游者旅游活动过程中所营造的一种新型文化形态,是旅游者通过旅游业活动在旅游活动过程中以旅游目的地为最终极的载体相互作用、共创共生的过程和结果。资源的文化内涵与旅游文化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关系,资源的文化内涵是客观存在于特定的地域空间、因所具有的文化价值而拉动旅游者前往的,而旅游文化是在旅游活动开展之后形成的新型文化形态,二者之间存在质的差异性。另一方面,旅游客体文化包罗万象,一旦涉及旅游资源、旅游吸引物的文化内涵,似乎一切现象都与“旅游文化”有关,内容庞杂,在短小的篇幅中难以阐释清楚,因此难以成为旅游文化学研究的对象。本书试图在契合文化、旅游文化和旅游文化学概念的基础上,构建旅游文化学的主要内容和体系,并按照比较、评价和思辨并重的思路,进行各个章节内容的写作。作者的路径是从逻辑分析到综合,从旅游者和旅游从业者到旅游者、旅游从业者和目的地居民相互作用而逐次展开,这个结构体现了作者对旅游文化学研究对象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