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
签署备忘录
附录A 关于危险物质和物品的一般规定和要求
第1部分 一般规定
第1.1 章适用范围
1.1.1 结构
1.1.2 范围
1.1.3 豁免
1.1.4 其他规定的适用性
1.1.5 标准的适用
第1.2 章定义和度量单位
1.2.1 定义
1.2.2 度量单位
第1.3 章与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人员培训
1.3.1 适用范围
1.3.2 培训的种类
1.3.3 记录
第1.4 章参与方的安全义务
1.4.1 一般安全措施
1.4.2 主要参与方的义务
1.4.3 其他参与方的义务
第1.5 章免除
1.5.1 临时免除
1.5.2 (保留)
第1.6 章过渡措施
1.6.1 总则
1.6.2 第2类压力容器和容器
1.6.3 固定式罐体(罐式车辆)、可拆卸式罐体和管束式车辆
1.6.4 罐式集装箱、可移动罐柜和多单元气体容器(MEGCs)
1.6.5 车辆
1.6.6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1.7 章第7类物质的一般要求
1.7.1 适用范围
1.7.2 防辐射计划
1.7.3 管理制度
1.7.4 特别安排
1.7.5 具有其他危险性的放射性物质
1.7.6 不遵守
第1.8 章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的检查和其他支持措施
1.8.1 危险货物的行政监管
1.8.2 行政监管互助
1.8.3 安全顾问
1.8.4 主管机关及其指定机构名单
1.8.5 危险货物的事故报告
1.8.6 对于申请 1.8.7 中符合性评价、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及特殊检查的管理控制
1.8.7 符合性评价和定期检验的程序
1.8.8 盛装气体的小容器(储气筒)的符合性评价程序
第1.9 章主管机关的运输限制
1.9.5 隧道限制
第1.10 章安保规定
1.10.1 一般规定
1.10.2 安保培训
1.10.3 对有严重后果的危险货物的规定
第2部分 分类
第2.1 章一般规定
2.1.1 介绍
2.1.2 分类原则
2.1.3 未列出名称的物质分类,包括溶液和混合物(例如配制品和废品)
2.1.4 样品的分类
2.1.5 废弃的、空的、未清洗的包装分类
第2.2 章分类的特殊规定
2.2.1 第1类爆炸物质和物品
2.2.2 第2类气体
2.2.3 第3类易燃液体
2.2.4 1第4.1 类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及固态退敏爆炸品
2.2.4 2第4.2 类易于自燃的物质
2.2.4 3第4.3 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2.2.5 1第5.1 类氧化性物质
2.2.5 2第5.2 类有机过氧化物
2.2.6 1第6.1 类毒性物质
2.2.6 2第6.2 类感染性物质
……
第3章 危险货物一览表,特殊规定,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危险货物的豁免
下册
第4部分 包装和罐体规定
第5部分 托运程序
第6部分 包装、中型散装容器(IBCz)、大型包装、罐体和散装容器的制造和试验要求
第7部分 运输、装卸及操作条件的规定
第8部分 车组人员、设备、作业和单据一般规定
第9部分 车辆制造和批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