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复习工作,特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了《201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核医学部分。《2017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核医学》根据新考试大纲中的具体要求,参考国内外著作,将考试大纲中的各知识点与学科的系统性结合起来,以便于考生理解、记忆。全书内容与考试科目的关系如下:“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核医学总论、核物理基础、核医学仪器、电子计算机在核医学中的应用、核化学与放射性药物、放射卫生防护和医学诊断方法的效能评价。“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淋巴系统、骨关节和软组织系统的解剖、生理生化、与核医学密切相关的疾病的临床表现及其他影像学表现。“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神经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淋巴系统、骨骼系统、肿瘤、炎症的核医学显像特点,及体外放射分析、放射性核素治疗。“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为考试大纲中列出的常见病种。主要考核考生在临床工作中所应该具备的技能、思维方式和对已有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这一部分将采用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考核,沿时间或空间、病情进展、临床诊疗过程的顺序提问,侧重考查考生对病情的分析、判断及对临床症状的处理能力,还涉及对循证医学的了解情况。考生的答题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与临床实践中的积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