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新和,1960年3月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授级高工。1988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1989年又在天津大学建筑系进修方案一年。现任新疆乌鲁木齐市规划管理局局长,自治区土木建筑学会常务理事、自治区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 曾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建委主任、主管城建副市长、喀什地区建设局局长等职务。长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在任期间,樊新和主持并参与编制了《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喀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持了喀什市城市十余条主干道施工与设计、天轮广场设计与施工、人民广场改造、盘橐城遗址复原、喀什老城区项目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2.14”巴楚—伽师灾区震后重建等大型项目的实施以及《乌昌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乌鲁木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李雄飞,教授,1945年10月22日生于辽宁省兴城。1964-1969年就读于天津大学建筑系,毕业后在通化地委、市政府工作。 1979年获天津大学城市规划硕士学位。1981年9月留天津大学建筑系任教。1996年任天津大学城市设计研究所所长,派驻福建省做名城保护、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等,为福建省建设厅评审专家。2006年回津任天津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总规划师。先后被聘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天津市政府城市景观顾问(十年),洛阳市、南平市政府城市规划顾问专家,青州市政府顾问。2008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荐为喀什人民政府顾问,长期在喀什协助喀什市人民政府工作。 主要著作有《城市规划与古建的保护》(获北方十省市优秀图书一等奖)、《快速建筑设计图集》(上中下三册)、《商业中心与步行街》等三十余部,论文四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