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分上、下、续编,于乾隆时期又增加了后编。上编有《正律审音》和《旋宫起调》两章,论述历代有关十二律损益相生之说,总以复古为归宿。下编《和声定乐》章,详细说明排箫、箫、笛、笙等14种乐器的形制构造的变化和发音的特点。续编介绍欧洲乐理知识,是最早介绍欧洲乐理知识的汉文著作。本书东西并蓄,既集合了前代的乐律精华,又成为西洋乐理输入中国之滥觞,是研究清代乐制及其文化思想的重要文献。康熙御制钦定的《律吕正义》主张推行十四律,海内外学者历来褒乏不一。但是,正如杨荫浏先生所说:“因复古运动本身的刺激而产生出来的音乐著作,其见解虽有时未必可取,但因所作考古工夫,每是相当广博,所以,它们所留给我们的考古材料,往往极为丰富。除去了其中一些片面的论断以外,它们往往是很有价值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