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1960年1月生,男,徽州人。1983年6月、1986年6月和1998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MPA首席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ji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中国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代表性学术成果有:《中国宪法问题研究》(独著)《行政处罚研究》(独著)《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 2005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7年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奖;2008年获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双百活动zui佳宣讲奖”。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政策法规司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