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隐私权是个人维持“精神与人格之独立性”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也是涉及网络社会治理、网络安全的重要法律问题。但是在倡导“分享”、“参与”理念的Web2.0时代,个人资料讯息大量暴露于众,导致使用者的“过度分享”活动侵害本人乃至无辜第三人的隐私权。我们发现,真实空间中的隐私权保障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虚拟空间的隐私权保障情境。本书着重于探讨隐私权在资讯社会中所遭受到的新型侵害,分析能否从行政法上找到特定的保障方式,平衡私人利益和社会共同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关系?为了回应上述问题,本书的论述按照如下顺序展开:绪论及第一章对选题意义、隐私权在网络空间的特征及其侵害问题进行分析,为全书的论证确立明确的对象。第二章简单介绍隐私权的传统保障模式,第三章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网络时代的隐私权及其保障模式变革,重点分析网络空间的“隐私的合理期待判断准则”及其变化。第四章从法解释学的角度,阐明网络隐私权保障立法中的不确定法律概念,包括何谓揭露他人隐私的“社会公共利益目的”、“个人敏感信息”。接下来的第五章到第八章分别对人肉搜索现象、公共资料库、公共场所监视和卫星科技监视中的隐私权保障问题依次进行研究。这些研究将触角延伸到具体的部门行政法领域,试图通过具体事例的思考,将网络隐私权保障的法理拓展和落实到具体的个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