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在"杀一家三人律"下纂定了诸多条例,以"一家多人"为犯罪客体,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杀一家多人"立法体系。清代"杀一家多人"立法,区别了特殊身份,包括凡人间的"杀一家多人"例、与服制有关的"杀一家多人"例、有关奴仆和雇工人的"杀一家多人"例。这些条例的设立大多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本书通过对这些条例纂定过程的爬梳,不仅使我们可以探明这些条例纂定的缘由,还可以窥得清代的人情法理之变。近年来,"杀一家多人"案、灭门案的频发,严重挑战了国人的伦理底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杀一家多人"案、灭门案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该类犯罪常以杀人罪论处。然而,杀人罪并不足以表征杀一家多人和灭门的本质,我们应重新为杀一家多人和灭门定性,在犯罪学上正视且重视该类犯罪。同时,本书还系统分析了当前"杀一家多人"案、灭门案的特点及发生原因,以史为鉴,深入思考该类犯罪的罪名选择问题和刑罚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