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彤彪,山东昌邑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史及比较法律文化。著有:《威严与尊严——中西法律文化宏观比较》,《中国法律文化对西方的影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宪政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在科研之余,喜欢用通俗语言撰写法学随笔,愿意将感动过自己的故事与大家分享,有多篇被《读者》《特别关注》《律师文摘》等刊物转载。【媒体评论】评论【目录】目录成为自由的人,在自己周围只有平等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生活——[法]伏尔泰/1个性自由的崇高价值/2比利时和法国改律师誓词/16认真对待幽默权/20平等的根据/24尊重的力量/36广告中的“性别角色定型”让人忧/43贫富之间的司法平等/53国家之上是人/58要为人类制定法律,简直是需要神明——[法]卢梭/67法律不能强人性所难/68“不受法律保护”先例的开创/76两个不受法律保护的思想家/81当心搞政治的人玩法律/90为一个人修改法律/95幸福的德国猪/99鱼儿自由是因为生活在法律之下/117改写美国法律的那场大火/122孟德斯鸠错了?/131口香糖禁又何妨/137法律向垃圾电子邮件宣战/146关于法律和制度名称的片想/153法律对不仁真的无可奈何?/168法律的另一种“效应”/177法律的明确性与“宽大原则”/181司法判决是经过法官良心过滤后的法律——[意大利]克拉马德雷/185法官就该敢和院长叫板/186培根晚年发现了金钱的阴谋/190一次不公正判决所带来的/198汉诺威基层法院墙上的玻璃铭牌/203惩罚原来也可以换一种方式/207法庭语言的力量/220营造正义的氛围/232电影院里的法律/238重温梁漱溟的忠告/242以身殉法的两个东方人/248本书涉及的西方思想家索引/253后记/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