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
二、刑法的适用范围
三、犯罪
1.刑事责任
2.共同犯罪
3.单位犯罪
四、刑罚
1.主刑
2.附加刑
五、刑罚的具体运用
1.量刑
2.自首和立功
3.数罪并罚
4.缓刑
5.减刑和假释
六、罪名规定与立案标准
七、危害国家安全罪
八、危害公共安全罪
1.破坏特定对象的犯罪
2.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3.违反危险物管理的犯罪
4.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九、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走私罪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5.金融诈骗罪
6.危害税收征管罪
7.侵犯知识产权罪
8.扰乱市场秩序罪
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十一、侵犯财产罪
1.抢劫、抢夺罪
2.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罪
3.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
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十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扰乱公共秩序罪
2.妨害司法罪
3.妨害国(边)境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
5.危害公共卫生罪
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8.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十三、危害国防利益罪
十四、贪污贿赂罪
1.贪污、挪用公款罪
2.行贿、受贿罪
十五、渎职罪
十六、军人违反职责罪
附录
1.旧版刑法
2.已废止的重要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