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任何时代,科学的理论始终像一盏明灯,照耀着人类在文明发展的道路上前行。十年磨一剑,或许,有的理论研究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有所突破,有的则可能在更长的时期内都停滞不前,甚至无果而终。不论如何,“质变”总是由“量变”积累而成的。理论研究的魅力正在于它所带来的人类观念的转变,以及由此对于实践的影响,如相对论、进化论、辩证唯物论等,至今仍对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产生着深刻影响。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对于新时期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全面发展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2016年7月20日,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检院的指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等法学研究机构的支持下,全国检察机关从我国法治建设实际出发,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论证,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课题研究作为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形式,研究主题大多为当前检察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研究的专题性、深入性和针对性等特点,在检察理论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研究》是近年来我完成的高检院、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的成果汇编,是我运用检察理论研究这一有力“武器”研究检察工作规律、破解检察工作难题、探索检察改革路径的心血和结晶。《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研究》坚守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检察中心工作这个根本出发点,立足检察工作实践,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研究检察机关如何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司法办案方式、强化司法办案效果,亟望为检察机关切实解决实践中制约和影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参考和可参照的实践样本。《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研究》注重调查研究,突出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汇集了检察工作实践中的大量数据,揭示了检察机关实施法律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的部分改进措施已经转化为制度规范,应用于甘肃检察工作实践,以期用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学术精神为如何防止检察理论研究虚化提供些许借鉴。陆游说:“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几年来,我走遍了甘肃的山山水水,深入基层一线,学习群众智慧,《检察工作热点问题研究》一书是我对检察工作的体会,也是甘肃省全体检察干警实践省院党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工作思路的理论总结。书中没有高深的理论,也没有太多的引经据典,书中观点能否成立,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也有待读者的评说和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