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18章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经济运量与运输组织图形符号,线路图形符号,轨道图形符号,地质图形符号,路基、桥涵和隧道图形符号,站场图形符号,机务、车辆、综合检测与维修及动车组设备图形符号,通信、信息图形符号,信号图形符号,防灾安全监控图形符号,电力图形符号,电气化图形符号,给水排水图形符号,房屋建筑图形符号,环境保护图形符号,施工组织图形符号,施工现场标志,另有10个附录。本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标准名称修改为《铁路工程图形符号标准》。2.增加了高速铁路、数字移动通信GSM-R等有关的图形符号。3.增加了“轨道图形符号”章节,补充了无缝线路等体现轨道专业要求的图形符号。4.增加了“电力图形符号”、“房屋建筑图形符号”、“环境保护图形符号”章节,重点补充与铁路设计相关的图形符号。5.补充了经济运量有关内容。6.补充了地质专业未作规定的图形符号。7.原“机务设备和车辆设备”章节名称改为“机务、车辆、综合检测与维修及动车组设备图形符号”,并补充动车组设备、综合检测与维修的有关图形符号。8.将“通信图形符号”章节改为“通信、信息图形符号”,并增加信息有关内容。9.纳入“施工现场标志”有关内容。10.取消了涉及“蒸汽机车”的有关图形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