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延玲,女,1979年生,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专著:1.《中小微政策性金融法制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1月版,专著;2.《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法律规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年4月版,专著。 张弛,男,1972年生,河北唐山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前海时代金融法律服务中心理事长。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业律师。华南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担任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内部法律专家库专家、中国国际公共安全博览会首席法律顾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