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乃高贵之灵物,成灰也庄严,入土亦煊赫。 ——卷首引言 这部小说,和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谈生论死、说从前道现今。作者说:“它(《最后一单酒》)是一本为了诠释生命而描绘死亡的书,是一本有关死亡被生命不断打断的书”。然而,这本书又没有高深与玄虚,读来如一部温馨而又伤感、卑微而又庄重的家庭生活剧,娓娓道来,细流涓涓,言浅意深。 小说人物很平常:保险员和赌徒雷、殡仪员维克、蔬菜水果商伦尼、肉铺老板杰克·多兹,以及多兹的养子、二手车经销商文斯。他们平常如我们生活中的某甲某乙:一份解决温饱但发达不了的工作,一种平淡如水但也有喝酒会友、谈情说爱小乐子的生活,一种有贼心但无贼胆的小人物心思,一场人人都会经历的生老病死的离别,一点心有不甘又无可奈何的人生苦恼。这些平常的人、平常的故事下,暗流涌动,携带着亘古以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终Ji困惑:自我在哪?活着为何? 作者写作的目的,就是:跟着书中人物一起上路,一起感悟,一起寻找生活的痕迹和生命的尊严。无论生活多平淡、生命多卑微,其中的美、其间的意味,值得每个人好好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