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气候变化已经对全球自然生态系统产生显著影响,导致温度升高、海平面上升、*气候事件频发。我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是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正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阶段,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现实需求与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挑战并存。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把应对气候变化、实施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9年,我国向国际社会宣布: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2015年,我国进一步向世界承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为此,我国积极采取措施,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以及《“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文件,推进低碳城(省)市、低碳工业园区、低碳城(镇)等试点,并在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对“十三五”期间深化试点工作作出安排。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重要贡献。低碳社区是低碳省(市)的基本空间单元,也是落实低碳省(市)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之一,推动低碳社区建设既是缓解我国可持续发展压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低碳发展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489号),提出全国范围内低碳试点社区争取达到1000个左右,择优建设一批国家低碳示范社区。2015年2月发布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要求对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进行低碳试点,将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资源节约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理念和要求融入社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居民生活的全过程。2016年10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正式明确推动开展1000个左右低碳社区试点,组织创建100个国家低碳示范社区。本导则从城市既有社区低碳试点的指标体系构建、改造方案编制、各类设施改造、运营管理、文化与生活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具体技术要点、技术适用范围以及国内外典型案例,希望通过《低碳社区建设丛书:城市既有社区低碳试点建设技术导则》的介绍能够为城市既有社区低碳试点建设提供相应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