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规定摘编》摘编了1990-2014年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48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31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4项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有关监测内容,并按照环境要素进行编排。其中废水部分内容包括采样点位、监测频次、排放限值、监测项目及测定方法、评价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废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采样点位、监测频次、排放限值、测定方法、评价方法、废气收集与排放和注意事项等;噪声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测量仪器、测量气象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背景噪声测量、测量记录、测量结果修正、测量结果表示、排放限值、测量结果评价和注意事项等。摘编时基本遵照标准原文、不随意改变标准原意。对排放标准中原有的已作废且有新标准替代的测定方法进行了标注,并列出了新的标准号;未摘录排放标准中对企业的要求。对在监测技术环节未能明确的内容,以“注意事项”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