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景葵(1874-1949),民国著名实业家、银行家、藏书家。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进士,受维新思想影响,曾掌理财政、商矿、教育事业,因代为起草《条陈十策》,而闻名当时。八国联军入侵中国后,痛愤于内忧外患,遂弃官经商,走上“实业救国”道路。主持浙江兴业银行达三十多年。历任清政府天津造币厂监督、大清银行监督、汉冶萍铁厂经理、中兴煤矿公司董事长、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等职。叶景葵有强烈爱国心、高度正义感与民主思想,1947年5月,国民党政府迫害学生运动,叶景葵为“十老上书”人之一,声援学生运动。叶景葵笃志收藏古籍,尤重名人手稿。1939年与张元济等人在上海创办合众图书馆,捐地捐钱,建造馆舍,并尽捐个人所藏。《叶景葵年谱长编(套装上下册)/晚清以来人物年谱长编系列》按年谱长编体例编写,客观、完整和系统地记录叶景葵各个时期的生平历史。正谱包括家庭生活、求学经历、社会政治活动、金融实业活动、图书收藏、学术思想发展、个人情操、友朋交谊等,谱后附录叶景葵收藏文献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