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与根据】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条【职权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
第五条【司法独立原则】
第六条【诉讼原则】
第七条【公、检、法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则】
第八条【法律监督原则】
……
第二章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回避
第四章辩护与代理
第五章证据
第六章强制措施
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期间、送达
第九章其他规定
第二编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一章立案
第二章侦查
第三章提起公诉
第三编审判
第一章审判组织
第二章第一审程序
第三章第二审程序
第四章死刑复核程序
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四编执行
第五编特别程序
第一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六编附则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