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操作篇
第一章 服务深度融合
第一节 联合办理设立登记
第二节 联合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节 协同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节 联合大厅办税服务
第五节 共用基层服务资源
第六节 联合网上办税服务
第七节 联合推进移动互联办税
第八节 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
第九节 联合采集财务报表
第十节 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第十一节 联合开展税收宣传
第十二节 联合开展培训辅导
第十三节 联合建设12366咨询热线和纳税服务平台
第十四节 联合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满意度调查
第十五节 联合维护纳税人权益
第十六节 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
第十七节 联合推进“银税互动”
第十八节 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
第十九节 联合服务管理“走出去”纳税人
第二十节 合作征收税款
第二章 执法适度整合
第一节 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税收
第二节 协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
第三节 联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四节 协同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
第五节 协同管理非正常户
第六节 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
第七节 联合实施欠税管理
第八节 协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
第九节 协同实施风险应对
第十节 联合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第十一节 协同做好非居民纳税人境内常设机构管理
第十二节 协同做好非居民纳税人源泉扣缴管理
第十三节 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第十四节 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
第十五节 确定联合稽查对象
第十六节 联合实施检查
第十七节 协同案件审理
第十八节 协同案件执行
第十九节 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节 协同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
第二十一节 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第三章 信息高度聚合
第一节 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
第二节 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
第三节 共享涉税信息的应用
第四节 联合开展税收分析
第四章 其他合作事项
第一节 协同落实税制改革任务
第二节 互鉴税收管理经验
第三节 联合开展税收调查
第四节 联合开展跨区域税收协作
第五节 联合开展干部挂职交流
第六节 联合开展干部培训
第二篇 实践篇
第三篇 示范篇
附录 国税、地税合作事项依据的相关制度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