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这部商标法教材的编写力求知识点的全面性、理论的系统性、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理论通说与新观点的结合、国内法与比较法和国际法的结合,在此特作说明。 就知识点的全面性而言,与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一样,商标法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权利的取得(取得的条件和程序)和维持(注销、撤销和无效宣告的条件和程序);权利的内容和范围(排他权及例外);侵权救济(侵权认定和救济程序与措施)。本教材覆盖了商标法上述所有知识点。就理论的系统性而言,商标权的取得与维持是权利有效性的正反两个方面,商标权的权利边界与侵权救济是权利范围的正反两个方面。贯穿这两个问题的一条主线就是商标的识别功能,它在上游决定着显著性这一商标权取得和维持的核心条件,在下游决定着混淆可能性这一商标侵权认定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主线、两个问题”决定了本教材结构上的系统性:商标权取得和维持的实体条件基本一致,混淆可能性标准在商标权取得和商标侵权认定中基本一致,因而本教材在前面的权利取得章节分别评述具有共性的内容,而在后面的章节仅分别评述具有个性的内容。这种前后呼应的写法避免了重复并将知识点融会贯通。仅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商标抢注和****三个内容因其在我国目前法制中的特殊重要性而以单独章节评述。 就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而言,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四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商标法实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日趋丰富,这给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带来了很多挑战,但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素材。本教材紧密结合我国的法律和近年来的代表性案例,分析商标法原理如何运用到规则的解释和适用中,又在规则的适用中反思我们对商标法原理的认识。就理论通说与新观点的结合而言,教材宜把理论通说介绍给学习者,但也需要就问题的分析角度和方法作出示范,包括对既有认识和做法的批判与**。本教材在很多知识点的分析中提出了作者的观点和理由,请读者以批判眼光研读。就国内法与比较法和国际法的结合而言,一方面,欧美法上的理论和实 践在很多问题的分析中被用来作比较;另一方面,我国商标法上相关规则的条约渊源都被评述。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与美国相比,欧盟和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在商标法理论和制度上都与我国更具有同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商标法制发展道路,对外国法的借鉴或对条约项下义务的履行都必须注意到我国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自己的制度体系。 自2008年开始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为硕士研究生讲授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以来,作者对国内外商标法及相关竞争法领域的理论、立法、实践、政策一直密切关注,并经常参与法院和商标审查机关的疑难案件、对规范性文件的研讨和论证,也为企业的商标申请和维权提供过策略性咨询意见。作者在上述理论和实践工作中的所知和所想都直接或间接地在本教材的内容中有所体现,希望这些内容对于商标法领域的研究人员、实务工作者和学习者有所帮助。书中的疏漏、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指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