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雪 ,男,1954年2月出生,一级高级法官,zui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第三合议庭原审判长、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4年5月退休。国家法官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辽宁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研究员。1979年9月考入安徽大学法律系,1983年7月大学毕业获法学法士学位。1983年8月至1987年6月在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7年6月至今在zui高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第三合议庭审判长。参加zui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行政诉讼重要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专著有《行政审判中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适用》;合著有《具体行政行为释论及合法性审查100例》、《国家赔偿法释义与讲座》、《中国行政诉讼法教程》、《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行政审判篇》、《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实务指引》、《国家赔偿法条文释义与专题讲座》、《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实务指引》、《房屋征收案件审理指引》;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