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海上犯罪概述
一、海上犯罪的概念
二、海上犯罪的特征
三、海上犯罪的范围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放火罪
二、爆炸罪
三、失火罪
四、过失爆炸罪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
六、破坏交通设施罪
七、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八、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九、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十、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十一、劫持船只、汽车罪
十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十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十四、交通肇事罪
十五、重大责任事故罪
十六、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十七、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十八、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十九、危险物品肇事罪
二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十一、消防责任事故罪
二十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
二、走私核材料罪
三、走私假币罪
四、走私文物罪
五、走私贵重金属罪
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七、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八、走私淫秽物品罪
九、走私废物罪
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故意杀人罪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故意伤害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一、抢劫罪
二、盗窃罪
三、聚众哄抢罪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
五、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
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三、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五、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六、聚众斗殴罪
七、寻衅滋事罪
八、赌博罪
九、开设赌场罪
十、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十一、偷越国(边)境罪
十二、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十三、污染环境罪
十四、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十五、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十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十七、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十八、非法采矿罪
十九、破坏性采矿罪
二十、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二十一、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二十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二十三、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二、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