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远,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市第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中央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天津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致公党天津市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教授 南开大学环境规划与评价所副所长,1981.9-1985.7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专业(学士); 1985.7-1988.9 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助理工程师; 1988.9-1989.4 荷兰皇家ROSAFLORB.V进修学习; 1989.4-1996.5 天津市园林绿化研究所,工程师/中心主任,总工助理; 1996.5-2000.3 日本大阪府立大学,景观环境保全专业(硕士); 2000.5-2006.12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引进人才),副教授; 2002.9-2006.6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博士); 2004.9-2004.10 德国德里斯顿技术大学(CIPSEM)获得精通土地利用规划证书; 2006.12- 现在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 主持及参加国内外有关生态恢复、生态影响评价与规划、景观环境保全等领域的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专著或教材1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