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弗里德曼(1929-2015年),美国霍夫斯特拉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律师职业伦理研究的主要开拓者。主要代表性著作有《对抗制下的法律职业伦理》《律师职业道德的底线》等。其中《对抗制下的法律职业伦理》对推动美国法律职业伦理的研究和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曾获得美国律师协会的银槌奖。因弗里德曼在法律职业伦理方面的卓越研究,他被称为“现代法律职业伦理之父”和“法学院的良心”。吴洪淇,1982年出生,福建安溪人。“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证据法学、法律职业与司法制度,先后在《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三十多篇论文。出版有《法律职业的危机与改革》(专著)、《转型的逻辑:证据法的运行环境与内部结构》(专著)、《反思证据》(译著)、《证据理论:边沁与威格摩尔》(译著)、《证据法学反思:跨学科视角的转型》(译著)等多部著作。曾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董必武法学青年成果奖等多个学术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