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秀峰 1963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省利津县人,四级高级法官。1986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曾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5月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1996年4月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庭庭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垦利县人民法院院长。现任东营市法制办主任。 出版了个人专著《视界》,主编了《仲裁法律知识读本》《仲裁记忆:仲裁人所思??所悟??所得》,与他人合作出版了《青年学》《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实用行政诉讼法知识问答》《狂潮黑浪》《法官以案说法》等专著。在《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国家ji、省级报刊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受聘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兼职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