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阐述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的概念、特征及其经济社会作用与时代意义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提出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设立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及其应用流程。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设定应坚持依法依规管理、鼓励主动作为、突出业绩导向、兼顾社会效益的原则;目标责任包括领导组织、制度建设实施、规划制定、预防组织实施、治理组织实施、监督执法和监测评价等7种类型48个指标;目标责任指标之间存在着串联和并联的关系,强调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目标是整个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的主体和主题,管理性的工作应以实施好预防和治理措施为落脚点;目标责任评价可采用水土保持履责指数综合评价模型,应按照“保护优先、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应用好该模型。本书可供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人民政府等参考使用,也可作为相关科研机构人员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