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斯·梅耶、约瑟夫·施米德胡贝、耶酥·巴雷 罗-胡尔勒*的《生物燃料产业内贸易:环境立法是如 何加剧资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讲述了随着生物 燃料生产的环境强约束被纳入欧盟的政策体系,各种 可再生能源的竞争潜力进一步增长,在欧盟、美国和 巴西,可再生能源的范围从生物乙醇扩展到包括生物 柴油和/或基础原料(油菜粒和玉米)。由于各自不同 的政策对生物燃料产品区分的差别,这将可能会在三 大地区产生额外的套利机会。*终,我们要作出选择 ,利用一种“登记和声明”制度以缓解这种意外的结 果,由此每个国家在采取措施适应降低成本和温室气 体排放的同时,能够继续追求各自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