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力,男,浙江桐庐人,毕业于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美国Valparaiso大学和法国埃克斯-马赛法律、经济与科技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兼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行政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等。曾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和院长。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我很喜爱的浙大老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政府管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和省部级课题多项,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独著、合著或主编法学著作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 石肖雪,法学博士,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美国Vanderbilt University联合培养博士、访问学者,另赴美国芝加哥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进行访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ji、省部级项目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