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治型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研究》以行政法为视野,以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所面临的食品安全风险及其规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比较分析、规范分析、理想类型、实证分析等方法,从食品安全风险规制基本理论出发,借鉴国外经验,经当代政治法律理论证成,构建了共治型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于规范意义上,该模式的制度框架由核心制度、支持性制度和技术制度组成,囊括了食品安全风险规制议程设置、安全标准制定、风险评估、风险沟通和风险管理等构成要素。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深入研究,旨在:在实践层面,建立一种以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平等协商、理性沟通、相互信任、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为特征的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新模式,重塑政府规制食品安全风险活动之合法性;在理论层面,阐述新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的理论基础和理论特色以及制度框架,既能够有效地和正确地回应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