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威廉J.墨菲;约翰L.奥科特;保罗C.莱姆斯威廉J.墨菲,新罕布什尔大学(UNH)法学院商业与技术法研究生项目(即从前的富兰克林皮尔斯法律中心,是美国知识产权顶*学院之一)的法学教授和主席。墨菲与他人共同创建了“UNH法学院知识产权估值研究所(UNHLaw'sIntellectualPropertyValuationInstitute)”,目前担任该所的主任。从法学院毕业之后,在进入哈佛商学院继续深造之前,墨菲担任联邦贸易委员会竞争处的反垄断辩护律师。在哈佛商学院期间,他参与创建了一家教育软件公司和一家全球药物临床试验公司。他曾在哈佛的“ExtensionandtheRadcliffeSeminarsPrograms”项目和波士顿马萨诸塞大学的管理学院为大学生和研究生授课。他是达特默斯学院的经济学客座教授,是爱尔兰科克大学的福尔布莱特奖学金获得者。在加入UNH法学院之前,他是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所“Frankel,MurphyandOgden”的创立合伙人。他是“R&DCooperationamongMarketplaceCompetitors(Quorom,1990)”一书的作者。墨菲曾获得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迪金森法学院的法学博士学位,并拥有哈佛大学研究生商学院的硕士和博士学位。 约翰L.奥科特,“教员研究(FacultyResearch)”的副主任,是新罕布什尔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授。奥科特与他人共同创建了“UNH法学院知识产权估值研究所 (UNHLaw'sIntellectualPropertyValuationInstitute)”及其“国际技术转移研究所(InternationalTechnologyTransferInstitute)”(它是一家专业研究与咨询中心,致力于通过提升政府投资的创新从大学或研究机构向商业领域流动来帮助世界各国促进经济发展)。奥科特是“影响中国创新未来:过渡中的大学技术转移(ShapingChina'sInnovationFuture:UniversityTechnologyTransferinTransition)”(ElgarPublishing,2010)的作者。在进入UNH法学院之前,奥科特在硅谷的RobertsonStephens担任技术投资银行家,在纽约和巴黎的Shearman&Sterling律师事务所担任资本市场律师。奥科特具有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法学博士学位。 保罗C.莱姆斯,“Devine,Millimet&Branch,P.A.inManchester,NewHampshire”律师事务所的股东。莱姆斯的知识产权业务主要集中于进行专利申请、起草非侵权意见和许可技术。他也调解涉及知识产权的争端,是美国地方法院调解专家组成员。莱姆斯也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私募和其他融资中代表公司和风险投资人。莱姆斯是列于“超级律师(SuperLawyers)”的首位新罕布什尔州知识产权律师,也被列于知识产权领域伍德沃怀特美国*佳律师(WoodwardWhite's BestLawyersinAmerica),是新罕布什尔律师协会知识产权部(IntellectualPropertySectionoftheNewHampshireBarAssociation)的创始人和前主席。他勇于竞争,不墨守成规。莱姆斯拥有密歇根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