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法制应当有效回应创新需求并破解创新带来的问题。其中,信托业的迅猛发展带来信托产品不断创新,迫使法律不得不正视之,并试图在风险防范、适度创新与符合法律之间取得平衡点。 《市场创新背景下的公司法与信托法》围绕“市场创新背景下的公司法与信托法”主题展开研究,既有在宏观层面上评述中国信托法的理念调整,探讨信托制度的起源与现代公司的特征,也有在微观层面上探讨公司董事义务及其与信托的关联,推定信托的构建、表决权信托制度的立法构想、受托人注意义务判定标准,还有在抽象层面上剖析商行为规制、福利公司法对商业公司的挑战以及股东权利配置模式变革。内容具有前沿性、实用性,适合学者、实务工作者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