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廷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兼法治社会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 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哲学和法学理论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承担并完成教育部教改项目、中国法学会、江苏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多项。主要论著(含主编与合著)有:《变革时代的“新工具”与法治》 《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 (4卷本)《列宁法律思想研究》《法治文化建设与区域法治》《从马克思到德里达》《社会研究方法导论》等著作2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 《法制与社会发展》 《法学评论》《法律科学》 《政治与法律》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 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园丁奖”银奖,江苏省“全省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guojiaji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各一次,其专著《列宁法律思想研究》和总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 (4卷本)分别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