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方有林;段宝玫 方有林,教授,博士,现任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院长、汉语应用研究所所长,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社会兼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学习科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上海市大学语文研究会理事;上海市语文学会会员;上海市中专、技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执行委员。出版著作、教材10多种,发表论文数十篇,代表作:专著《吕叔湘语文教育思想研究》、论著《国文国语教育论典》等。主持《上海高校章程制定与高校治理结构优化的实证研究》等课题多项。 段宝玫,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访问学者。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组织实施的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主持《法理学》《商法》课程入选上海市重点课程。主编《经济法(第五版)》入选“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主编《新编经济法教程(第四版)》荣获2015年上海普通高校市级优秀教材奖。主要研究方向为商法、经济法、法律文化。作为主要成员参研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课题、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课题等科研项目多项。发表《民国时期破产规范在实践中的表达:以商会个案裁断为视角》《侵权责任构成理论之内涵解析》《预付式消费卡若干法律问题探析》等论文多篇,独著《近代中国破产法制流变研究》,编著《商品流通法律规制研究》《商事侵权责任法》等著述2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