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原则、定义】
第三条【各级政府职责】
第四条【查处部门】
第五条【社会监督】
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混淆行为】
第七条【商业贿赂】
第八条【虚假宣传】
第九条【侵犯商业秘密】
第十条【违法有奖销售】
第十一条【商业诋毁】
第十二条【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章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
第十三条【调查措施、程序和规则】
第十四条【配合调查义务】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举报制度】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混淆行为的行政责任】
第十九条【商业贿赂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条【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法有奖销售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三条【商业诋毁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五条【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信用惩戒】
第二十七条【民事责任优先】
第二十八条【拒绝、阻碍调查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一条【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施行时间】
附录
一、法律原文及新旧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7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二、立法背景资料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次审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由其他部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相关规定
关于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的相关规定
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