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区域治理理念的逐步引入,作为我国城镇群发育较早的珠三角率先以协调发展为主题、以建立四类用地模式为策略进行了区域治理方面的初步探索,以期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空间形态,引导城镇合理布局和土地有序开发。然而,先行改革开放与经济全球化的机缘碰撞,国际化与本地化、政府力与市场力等多种力量迅速汇聚,珠三角社会经济发展迸发出的能量,诱发空间增长由城至乡、由点及面遍地开花。由此,经济的过快增长、资源的低效消耗以及生态环境的恶化,日益成为省市及中央政府对珠三角的担忧。进入2000年,为遏制区域生态环境恶化,限制土地开发、城镇建设过度连绵,在借鉴大伦敦“环城绿带”、巴黎(大区)区域绿色规划等经验基础上,广东规划人尝试开展有关“区域绿地”的研究,提出并在珠三角展开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以期在区域层面划定保护的绿地并对具有重大自然、人文价值和区域性影响的绿色开敞地区进行严格保护,以守住区域的生态安全底线。但是,理想总是要遭遇现实的挑战,现实中“区域绿地”的划定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一味追求保护的夙愿未能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因此,对于如何保护区域绿地,守好生态安全底线也引发了广东规划人的反思与检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艰难的反思与检讨中,对绿色空间有着敏锐的广东规划人终于在欧美“绿道”实践及研究中找到了答案,并萌发了“在绿廊中修建慢行道,使生态廊道成为绿道,实现使用中保护绿地的思路”。可以说,广东绿道思想的形成是广东规划人对珠三角区域治理进行长期探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