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中建;陈伟刘中建,1973年生,山东鄄城人。现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山东大学学报》《法学论坛》《中州学刊》等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省级课题两项,主持山东省财经应用重大课题一项。 陈伟,山东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研究生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税政管理工作20多年,是山东省财政税制改革主要策划者和管理者之一。先后参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船税、资源税等多部税法和条例的起草、修订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增值税转型、营改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源税费改革等多项改革试点;参与《中国税收制度及改革方向》《山东省培植壮大财源问题研究》《山东省财政分配结构研究》等著作编写,在《中国财经报》《山东财政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文章十多篇;组织开展地方税体系建设、税式支出管理改革、山东省税收保障信息系统、山东省税收收入预测分析等重大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课题研究,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山东省政府系统调研成果一等奖等多种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