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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天下:胡建淼法治咖啡屋

法行天下:胡建淼法治咖啡屋

定 价:¥62.00

作 者: 胡建淼 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丛编项:
标 签: 法律 法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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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10415 出版时间: 2017-12-01 包装: 平装
开本: 16 页数: 406 字数: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趣味性的“七五”普法书籍,由中国著名法学家、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胡建淼撰写。《法行天下:胡建淼法治咖啡屋》分法治评论篇、法治历程篇、法治理念篇和域外法治篇,由近200篇评论和随笔组成。内容从古罗马皇帝的“格斗”到现代美国小布什与戈尔的诉讼;通过中国两岁女童小悦悦与英国王妃戴安娜之死的比较,讨论“见死不救罪”的可能性;从高铁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等事件的评论到法治理念的阐述,时空跨越“古今中外”!作者以轻松的笔调,尤如“边喝咖啡边谈法治”,向人们讲述身边或域外、今天或古代的法治故事。它与《法治天下——胡建淼法治演讲录》构成姐妹篇。

作者简介

  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部主任。 1957年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5年8月起任原杭州大学副校长,1998年9月起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年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年12月调任国家行政学院。 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执法行为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1993年),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1997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曾任兼职律师27年。 长期从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做过访问学者或进行学术交流。自1987年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论公法原则》《行政强制法论》等著作百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含合著)。2011年3月28日在中央政治局讲解《推进依法行政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图书目录

目 录
第一篇 法治评论
从“哨兵神圣不可侵犯”谈起
——少做没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对“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的质疑
——不能将道德规范混同于法律规范
基层政府有权限制老百姓办“寿酒”吗?
——政府权力是有“边界”的
“闯红灯者”的子女可以被限制上学吗?
——执法不得“不当联接”
由“闯红灯戴绿帽子”想到的
——处罚法定:对违法的惩罚不能搞“创造发明”
整治闯红灯,本身不能闯法律红灯
——评S市“新政”: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
闯“黄灯”罚款的争议
——处罚必须以违反禁止性规范为前提
“黑名单”不能“黑上”
——不是谁都有权给公民上“黑名单”的
防止“私刑”抬头
——从五大航空公司合力“限制”“不文明游客”谈起
别给“处罚”穿上“教育”的外套
——从一位博士生的电话咨询谈起
高铁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别对公民做“保姆式”管理
飞机着地后可以打开手机吗?
——必须改变“立法严、执法松”现象
温州土地年限到期是否免费续期?
——一次法治思维的尝试
教师申请晋升教授两次不成以后……
——法治不许无法定事由剥夺个人的发展权
教师有偿家教,校长该受连带处分吗?
——法治向“不当联接”说“不”
以前“无法但有法”,现在“有法但无法”
——法治与效率的博弈
别把“法制办”当成“变法办”
——无奈的“法律顾问”
“避责思维”不是“法治思维”
——谁都愿意说“NO”,不愿说“YES”
“开发票”,“请提供税务号”
——不正当的规定能坚持多久?
“法治指数”评审不能“自得自乐”
——我小女儿衣服上的“五角星”
中国人都缺碘吗?
——在中国要注意地方的差异性
最让人心酸的小偷!
——她在儿童节为生病女儿偷鸡腿
从行政法视角看“证明‘你妈是你妈’”
——“行政证明”的“法定化”
中国“运动”何其多!
——走出“运动论”,坚持“制度论”
不要将“正常工作”设定为“专项斗争”!
——走出“专项论”,坚持“常态论”
对干部追责要讲究“因果关系”
——走出“结果论”,坚持“因果论”
“运动主义”导致“形式主义”
——一份特殊的《住院鉴定》
上访户说:“我要坐飞机回家……”
——为信访户上京埋单做法要反思
信访:酒是好的,但有人喝醉了!
——信访改革的出路在于“正确”和“正常”地对待信访
要克服两字当头:“罚”与“限”
——治理如治水,重在疏,不是堵
设定行政处罚要注意法律位阶
——从“司法考试作弊终身禁考”谈起
慎用“全民举报”“有偿举报”
——告状与告密只有一步之遥
万古不变的经验:“领导重视”
——从“领导之治”到“规则之治”
谈中国的公厕管理与公厕立法
——你上公厕可能“进不去”,或者进去了“出不来”
从“疯子取款”想到的……
——对法律不能“望文生义”
“破窗效应”的法治启示
——“执法不严”会暗示更多人违法
听证会不是座谈会,也不是表决会
——听证是正当程序的核心
如何跳出“塔西佗陷阱”?
——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见死不救”可以入罪吗?
——小悦悦与戴安娜
明知他人冤枉而不为其洗冤可以入罪吗?
——为了让冤假错案少一点
“说脏话”可以“入刑”吗?
——道德与法律“边界”的“漂移”
法的安定性与国家治理
——从济南老火车站被拆谈起
“依法治校”与“去行政化”
——兼评北京大学“去级别化”改革
第二篇 法治历程
由“子产铸刑鼎”讲起
——法的公开性与稳定性
商鞅:徙木立信
——公信力乃法治之基础
中国“老磨坊”的故事
——守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读《圣祖仁皇帝圣谕十六条》有感
——康熙也讲“普法”
从五马分尸到注射死刑
——死刑方法从野蛮走向文明
“反革命罪”的存废
——从“政治刑罚”到“法律刑罚”
“投机倒把罪”的存废
——中国市场经济和法治化的标向
从“劳动光荣”到与“休息光荣”并重
——休息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谁有权征税?
——从“照章纳税”到“税收法定”
刑事赔偿:从“赔无罪”到“赔疑罪”
——“疑罪从挂”受害人可获国家赔偿
“同命不同价”的争论
——怎样看待“平等”?
取名“北雁云依”的风波
——中国首例取名权行政诉讼案
“撞了是否可以白撞?”
——中国2世纪末的一场“大讨论”
全国首例“农民告县长”案的后续法治
——如果该案发生在今天会怎样?
在德国啤酒馆的“建议”
——“空酒瓶为何不收走?”
另一个公务团在法国的故事
——守规则比钱更值钱
“延安窑洞对”
——以民主和法治打破历史兴亡的“周期律”
“亲亲相隐”
——法与人性的对话
公民“结婚权”的两大“回归”
——婚姻自由的真正实现
“黑户”回到了阳光普照之下
——中国法治彰显:人人生而平等
从“人权入宪”到“人权入法”
——从24年《宪法》修正到2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
从“叩头”到“宣誓”
——谈宪法宣誓制度
中国的法治是“速成饼干”和“压缩饼干”
——漫长的文明史与短暂的法治史
“中国特色”到底“特”在哪里?
——另一种“四特”理论
孙中山上书李鸿章
——为实现“世界第一富强之国”
从“工业强国”到“法治强国”
——中国的强国之略
“法制”·“法治”·“全面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史上的三个阶段和两大飞跃
第三篇 法治理念
法治立国
——从刘邦约法三章谈起
法治稳国
——法治让人类远离暴力
法治救国
——法治可让国家起死回生
法治强国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法律”
——人类的历史是一部不断发现发明的历史
什么能够征服全世界?
——不是武力、宗教,唯有法律
“世界正义工程”与“法治指数”
——法治建设从“定性”到“定量”
到底什么是“法治”
——从柏拉图到哈耶克
《德里宣言》与法治标准
——5名法学家的呼声
“法治”不仅仅是“依法办事”
——到底什么是“法治”?
法治能折多少股份?
——法治是国家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
乾隆十三年孝贤皇后去世的风暴
——谈法的明确性与可预期性
“恶法”不是“法”
——法治是良法之治
温家宝谈“法治”
——“法比天大”就是“法治”
法大还是权大?
——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是法治与人治的“分水岭”
“依法治国”主要是依法治“权”
——绝对的权力有绝对的诱惑
衡量“法治”的特殊方法
——七种情景模拟
没有“法治”,天迟早会塌下来
——“真信”,“装信”,还是“不信”?
资深小科长的烦恼
——稳定的规则方让人可预期
“水”治与“刀”治有何区别?
——从“刀把子”到“平衡器”
治理与管理的最大区别是什么?
——治理是管理的高级形态
“政治”可分为“政权”与“治权”
——“国家治理”属于“治权”的范畴
“不更射为鄙!”
——战争也有规则
法治是规则之治
——从一年一度的高考谈起
分蛋糕的故事
——分权有助公正
“传统思维”有哪些表现?
——从传统思维到法治思维
没有规则,雷锋同志永远上不了车
——德治也不能代替法治
捐款,“你就汇给郭美美吧”
——没有规则,好事也做不成
从两个“8%”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公民从摇篮到坟墓都与政府打交道
曹志伟的“万里长‘证’图”
——各自为政(证)导致公民行走“万里长‘证’”
野地里的兔子与集市里的兔子
——所有权制度对社会稳定的作用
没有“选择”就没有人类
——选择是最高的社会法则和自然法则
被政治绑架的“司法”
——法官、律师和证人的“变异”
亚历山大解“戈尔迪死结”与哥伦布竖立鸡蛋
——对两个故事的另一种评价
从美国老太太偷面包喂孙子到中国廖丹“刻章救妻”
——人性与法律的冲突与平衡
中国有个“平等洞”
——人人“弯腰”才是平等
平等对人的故事
——法律平等原则在生活中发光
“平等”并不是人人做“国王”
——孟德斯鸠是如何谈论“平等”的?
“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
——公民住宅权的法律保护
《犯人船》的启示
——相信人不如相信制度
降落伞的合格率
——制度可以创造奇迹
上帝归上帝,恺撒归恺撒
——国家治理的一种理念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法律”应当服从“良知”
爱情与婚姻的区别
——老农民的惊人之语
孔子与子贡的对话
——诚信是治国之本
从封闭住宅小区“破墙开门”谈起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治上的“牛顿定律”
——立法讲成熟、行政讲效率、司法讲公正
从《圣塔菲协议》到红军《欠条》
——契约精神就是法治精神
“党内法规”与“国法”是什么关系?
——党内法规必须与宪法法律保持一致
中国的“法律”是多了还是少了?
——法律的多少反映一个国家法治的成熟度
第四篇 域外法治
一位古罗马皇帝的“格斗”
——权力的康德茂规则
苏格拉底之死
——“思想犯罪”的“殉葬品”
《汉谟拉比法典》中的小孩
——同态复仇的牺牲品
狩猎人的慷慨
——印第安人坚守的一项规则
马背上的戈黛娃夫人
——“无代表不纳税”原则晚到了175年
“五月花号”驶向新大陆
——美国联邦宪法的基因
美国男孩圣克莱尔的墓地
——契约精神下的私权
“诚实”比樱桃树更可贵
——美国华盛顿的故事
美国禁酒令的退让
——法律不能规定人们无法做到的事
美国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
——“隔离但平等”的法律原则被推翻
美国小石城事件
——第11空降师保护“小石城九人”入学
小布什诉戈尔案的启示
——司法之下,也就是法治之中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拉链门”事件
——法与性之间
“这里没有主人,只有帮助人的人”
——美国一个平等的故事
“面条里面只有一只臭虫!”
——从“辛普森杀妻案”看正当程序
德国红磨坊的故事
——公权与私权的平等对话
希特勒用三个法律屠杀了6万犹太人
——“恶法”不是“法”
德国寡妇的胜诉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从俄罗斯普京“钻宪法空子”谈起
——法治允许你钻法律空子
印度“脏乱差”,但“有序”
——不守规则也是一种“脏乱差”
一个荷兰“反革命”的故事
——“无奈”背后的“法治”
从柯克大法官与詹姆斯一世的争论谈起
——让法律成为国王而不是国王成为法律
食人肉是否有罪?
——人的生命权没有贵贱之分
丹尼尔断案:证人必须分开询问
——正当的审判程序导致正当的结果
禁止私通导致妓女登记增加
——荒唐立法会导致荒唐结果
“罗缪斯勒法”导致女弃婴增加
——“法律空子”惹的祸
对法国圣殿骑士团的审判
——被政治裹挟的司法不是真正的司法
新加坡的“鞭刑”
——美国总统“面子”值“两鞭”
新加坡的一句“双关语”
——“Singapore is a fine place”!
一个“自重”的法令诱使少女怀孕
——立法导向的异化
从马尔西亚斯冤案谈起
——法律面前:只有“行为犯”,没有“思想犯”
日本“3·11大地震”:逃生与红灯
——遵守交通信号灯才能让更多的人逃生
当今世界,法学出身总统何其多?
——现代管理主要是法治管理
极权社会的律师
——沦落成为极权者涂脂抹粉的工具
警察说:“你只能站在圈内抗议!”
——权力和权利都是有边界的
读《威尼斯商人》有感
——关于夏洛克与安东尼奥合同的有效性
美国拳王阿里拒绝应征入伍还可以拳击吗?
——遵循先例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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